在數十年前,乳癌的主要初始治療方式,是將患側乳房全部切除,並針對腋下淋巴作廓清手術。這樣的治療療效雖然不錯,但對外觀會有明顯影響。
而且,腋下淋巴接受廓清後,手臂及肩膀的運動範圍會變小,組織也較緊繃,會對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巨大影響;因此目前早期乳癌的手術,多以「部分乳房切除術」為主。
若您是原位癌或第一、二期乳癌的病友,在接受部分乳房切除術之後,為了讓治療的效果和「乳房全切除」相同並降低復發的機率,在術後的化學治療完成之後(若有需要),建議接受患側乳房的全乳房放射治療。目前已經有大規模的臨床研究證實,放射治療可以增加局部控制率,也能夠延長存活期。
另一個需要接受放射治療的原因,是在手術治療(乳房全切除或部分切除,合併前哨淋巴取樣或腋下淋巴結廓清)後,發現有腋下或內乳淋巴結轉移;
若淋巴被侵犯,手術後再對患側的乳房或胸壁,以及鎖骨上/下淋巴結(有時會照射內乳淋巴結)追加放射治療,可以增加局部控制率,也能夠延長存活期。
一般放射治療是安排在化學治療完成之後進行。若有接受賀癌平(Herceptin)或賀疾妥(Perjeta)的標靶治療,則放射治療會和標靶治療一併進行。
若您需要接受賀爾蒙治療,則在放射治療結束後才開始。